贷款借钱给表姐,房子差点借丢了
生活中,有人出于信用、资质等原因,
不能从银行贷款,
就想到了让亲朋好友帮忙贷款,
亲朋好友碍于情面,
不好意思拒绝。
但是
以自己的名义借款给他人使用,
要考虑清楚自己能否
承担得起借款不能如期归还的后果,
一旦你名下的贷款不能如期归还,
可能会面临感情破裂、信誉受损,
甚至是法律风险。
案情简介
大武和小夏是对夫妻,日子过得有滋有味,夫妻名下各有一套房。2018年小夏的亲戚夏表姐向夫妻俩借钱,夫妻俩就找长沙某银行贷款,借给了夏表姐,夏表姐也承诺会尽快归还。可是,夏表姐却失信了,大武和小夏夫妻俩一时也无法归还银行借款。
2019年6月1日,在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的调解室,原告长沙某银行与被告大武、小夏达成和解协议:截至2019年5月31日被告大武尚欠借款本金、罚息,共计29万余元,大武和小夏同意于2019年8月10日前共同归还。
但大武和小夏却没有按时归还欠款,原告长沙某银行于2020年1月向芙蓉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期间,执行法官将大武和小夏传唤到法院,进一步了解到,是小夏的亲戚夏表姐哄骗两被告向原告借款,然后再出借给夏表姐。由于夏表姐当时仍是原告单位员工,利用职务之便利快速放款给了大武。夏表姐借款后迟迟未能归还,大武和小夏也因此被原告诉至法院。
本案首次执行期间,大武和小夏向执行法官表述,夏表姐承诺会尽快归还两被告的欠款。而通过执行法官的沟通,原告也愿意等待两被告和夏表姐之间先清偿欠款,遂决定先撤回执行。因此,法院暂未强制执行被告大武名下的房产。
一晃三年过去了,大武和小夏一直未归还长沙某银行的欠款。2022年6月,原告向法院递交恢复执行申请书,法院恢复执行后冻结了大武和小夏的银行卡、网络资金,查封了大武名下住宅一套。
大武和小夏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说夏表姐的房子在本市另一家法院拍卖,拍卖后有剩余的钱可以还给大武和小夏,希望法院暂缓对大武名下住宅的拍卖程序。执行法官与本案合议庭成员讨论过后,一致认为应当继续启动拍卖程序,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
本案执行法官做出房产查封通知和腾房公告,在腾房时发现有租户,与承租人说明情况后,承租人杨先生也写了腾房承诺书。
眼看法院“动真格”了,被执行人大武和小夏赶紧的联系执行法官,言说一周内向原告归还欠款本金,且正在就减免利息与原告磋商。
国庆假期结束上班的第一天,执行法官再次与大武联系,大武已全部还清本金与利息。执行法官再与原告代理律师联系之后得到确认。没两天,法院收到了原告长沙某银行出具的结案申请书,至此本案执行完毕。
温馨提示
谁能保证一辈子顺风顺水,不差钱?而无论是借钱进来还是借钱出去,都要谨记“诚信”二字。不然,法院的失信人员名单就会有你一个,再友好的关系也会受到影响,得不偿失。
今后大家为他人贷款时一定要理性思考,清楚认识自己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珍惜个人信用,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