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低息贷款为由非法获利1400余万
2024-10-19 14:21:03
贷款一万实际到手一千,九千全是服务费?贷款的“套路”有多深?11月9日,记者从北京市青羊区人民法院获悉一起案件,犯罪团伙以低息贷款为由,步步诱导贷款人走入圈套,非法获利1400万余元,以诈骗罪获刑14年。
贷款圈套一环扣一环 法院:构成诈骗罪
2021年,以傅某、谢某、黄某为首的12人成立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指使电销员冒充相关银行工作人员,采用电话、微信等方式向被害人联系,谎称可在相关银行办理低息无抵押贷款,邀约被害人到公司办理贷款业务。
当被害人到达公司准备办理贷款业务时,工作人员以口头承诺方式说明不收取贷款服务费,或仅收取贷款金额1%-3%的服务费,标榜其是正规银行低息贷款,从而诱骗被害人签订有费用陷阱条款的《贷款居间服务协议》,借以居间协议变相收取数额不等的保证金。
协议签订完毕后,工作人员以向银行提交申请材料或查询征信额度为由操作被害人的手机下载各类网贷APP进行贷款。并向被害人宣称所贷款项需要制作消费流水绕开银行资金监管,否则银行将收回贷款,承诺在操作完成后将立即退回资金,以此骗取被害人同意业务员使用POS机刷卡将其银行卡中全部或部分贷款资金转账至该诈骗团伙所控制的银行卡中。当控制被害人资金后,诈骗团伙成员要求被害人签订新的《贷款服务协议》,支付高额服务费用,若被害人不从协议支付高额服务费,诈骗团伙的成员将强行从控制的资金中扣除服务费,再将剩余款项退还被害人。贷款1万元,实际到手仅有1千元,另外9千元则成为变相服务费。采用上述方式,该“贷款公司”共骗取700余名受害人1400多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