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范围精准服务 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再加码
日前,我市结合实际,梳理出台了《扎实稳住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其中“积极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方面提出要加大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力度。近日,专访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就《政策措施》具体内容及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解读。
扩大财政支持范围精准服务重点领域
该负责人表示,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定下的2022年经济工作总基调,财政收入是体现一个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依据。此次我市制定的《政策措施》,涵盖税收优惠、财政支持、市场主体激励等政策,这既是重要的民生保障,也是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调控手段。
一直以来,相比于商业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更低,因此受到不少购房者青睐。数据显示,2022年1-5月,我市共归集住房公积金18.71亿元,完成预算的41.43%,同比增长12.22%;全市共提取住房公积金16.3亿元,占当年归集的87.12%,完成预算的50.06%,同比增长20.42%。截至2022年5月31日,全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430.39亿元。
精准对接购房者的新需求。近年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力克市场预期转弱、需求收缩等多重挑战,统筹发展和安全,精准服务民生,在深化改革、区域联动、风险防控、管理运行和优化服务五方面出实招、办实事、谋实效,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
“对于房地产业而言,不管是消费者、开发商还是经营者,都需要大量资金。”该负责人表示,《政策措施》中提出加大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力度,不仅有利于消费者购房,也有利于降低开发商、经营者的成本压力,从而实现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
出台系列支持政策受益人群更广泛
为更好对接《政策措施》,对《德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修订。《办法》调整修订后,进一步完善了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更有利于积极推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可持续性发展。
据该负责人介绍,我市支持政策分为阶段性支持及持续性实施两个方面。在阶段性支持方面,按照国省要求,规定自2022年6月至12月期间,我市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补缴,缓缴企业职工在此期间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不受影响。我市受疫情影响的缴存职工,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纳入征信记录。此外,缴存职工家庭申请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提取额由12000元/年阶段性提高至15000元/年,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68名缴存职工享受该项政策。
在持续性实施方面,我市着眼当前房地产市场供需两端实际出台了五条公积金宽松使用政策:一是提高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将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从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二是优化房屋套数认定标准。扩大二套房认定范围,将多次商业住房贷款记录合并计算为一次贷款记录。此项措施将对多次使用过商业住房贷款但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予以公积金贷款支持。三是取消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时间限制。首套住房贷款非正常结清可立即申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无需等6个月。四是继续执行低首付政策。我市继续执行首套房首付两成,二套房首付三成的低首付政策,切实缓解缴存职工购房资金压力。五是支持我市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同时符合《德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数据多跑路助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该负责人还提到,如今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手续日益简化、便捷。截至目前,我市公积金提取、公积金贷款申请受理、提前还款等34项业务已实现网上办理,群众不用亲自跑政务中心窗口。
过去一年来,我市还大力推进“一证一照办”系统配置及“一件事一次办”上线对接,全面深化“跨省通办”、综合服务“一窗受理”、大厅功能分区、服务标识更新、窗口形象展示等规范改革,上半年共办理“跨省通办”业务38笔,协查业务26笔,川渝通办7笔。
该负责人表示,《政策措施》的出台和住房公积金新政各项调整,有利于促进我市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一方面,调整公积金政策降低了消费者的购房成本,扩大了住房公积金用途。另一方面,政策的调整能够对社会预期形成影响,有助于提高消费者对于楼市健康发展的信心,这将扩大有效需求,进而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了解到,下一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全面深化智慧公积金建设。比如推动“手机公积金”APP年底前上线,并推出“偿还商业贷款本息提取”和“偿还异地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两项高频事项,利用银行STM服务机延伸公积金委贷服务,真正实现公积金业务多点办、就近办、切实解决缴存人和缴存单位的急难愁盼。